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9
一、推荐名单
二、递补名单
说明:
1. 推荐名单所对应的名额仅为招生计划数,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名额确定学院最终可录取名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届时将根据最终下达给学院的录取名额和《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确定各专业最终名额。
2.我院向学校优先推荐以上“推荐名单”中考生,同时将根据招生名额及放弃情况,从“递补名单”中顺次递补,不再另行公示。如果本专业推荐名单出现空缺情形且无实际可递补考生,则该专业方向计划招生名额可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调整到本院其他专业。
3.最终录取结果以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页公布信息为准。
4.进入推荐名单的同学,如已选择其他高校(学院),请于5月15日前联系劳动人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函,以免影响对方高校(学院)后期上报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