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手段,已成为代表国家科技水平、创新能力的“科技利器”,也是培养高水平人才、推动城市升级发展的“国之重器”。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虽然在支撑科技前沿突破上已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系列挑战,阻碍设施创新效能的充分发挥。
第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自主创新和引领能力不足。一是“世界领先、自主原创、影响深远、令人震撼”的设施不足。在诺贝尔自然科学获奖项目中,因发明科学仪器而直接获奖的项目占11%,72%的物理学奖、81%的化学奖、95%的生理学或医学奖均是借助尖端科学仪器完成的。与此相比,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引领主导式设施还不多。二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储备不足。比如,我国高能对撞机、散裂中子源以及子午工程等设施的“助手器件”——速调管,核心自主技术储备不足,仍依赖进口,容易被“卡脖子”。
第二,部分地区人才无序竞争和规划前瞻不足。一是防止部分地区之间存在人才无序竞争。多地区先后开工建设同类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虽然国家已采取措施予以调整,但在市场影响下,还是引发了人才无序竞争的情况。二是防止部分地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前瞻不足。应既管当下又管长远,保持竞争力,防止国家科技资源浪费。
第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创新资源聚集作用不足。一是创新生态多元主体参与程度不足。在产业用户集群发展方面,我国大部分技术企业尚未达到利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效益的阶段,且缺乏专门机构集聚与调动社会创新主体参与创新活动。二是多元化人才队伍需进一步集聚。目前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人才引进注重“科研大才”,设施维护、产业孵化类人才团队储备相对不足,且考核晋升机制以科研导向为主,导致数量占比小的科工管复合型人才因职业发展受限而选择离开。
第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服务不够。一是缺乏有效的支持性政策与配套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具备先天科普优势,然而其科普工作既缺少长期规划,也缺少专项经费和设施场馆等。二是未能充分利用潜在科普资源。部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位置偏僻,创新生态发展做得还不够。三是缺乏科普专业人才支持。
第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国际合作不充分。当前,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参与海外大科学工程和大科学装置的总经费仅占国内设施经费的1%~2%,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处于主导地位的合作仍较少。要在未来国际创新体系中起到“领跑”作用,仍需加快向具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导影响力的国家转变。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在自主研发、建设、运营、科普等环节上,有一些工作可以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为此,建议:首先,在立项、经费申请阶段,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的原创性挂钩,鼓励自主原创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相关技术的开发。其次,在战略必争领域鼓励自主超前发展,在一期建设中考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后续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支出,支持后续建设项目不受规划期限制,做到适时申请、及时审批、尽快启动、合理推进。
二是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国家战略部署和统筹布局。首先,建立工程多地共建共管机制,成立跨地区协同承担部门,从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所在地区适当扩展到邻近省市,通过地方分部灵活调整人才队伍布局。平常时期,由各分部与总部完成日常工作;重大项目需要时,则由总部和分部组建大规模团队。其次,优化评价体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除要考量地方发展目标外,还要在国家层面将运行效益与战略价值纳入立项评价和结项评估指标体系中,保证地方建设不偏离国家战略方向。
三是构建多元联动、力量协同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生态体系。着力构建“核心层—紧密层—扩散层”的多元联动、渗透的发展体系,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其他创新主体的对接机制,打造具有自主纠偏、自我供血能力的大科学生态。核心层依托大院大所、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在现有的基础上寻求体制机制的突破;紧密层要着力于产业发展,用科技对接产业、用科技赋能产业;扩散层要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同步推进社会科普,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氛围和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目前的重点是要打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产业创新主体的“篱笆墙”,发挥设施对未来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集群作用。为此,建议:首先,成立产业发展推进团队,负责关注与挖掘相关技术创新应用前景,培养技术创新用户。其次,成立产业用户创新联合体,开展社会创新主体不定期交流,探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其服务领域对应用技术发展的潜在贡献点,进一步协助社会创新主体发挥其创新主观能动性。再次,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联合培养形式开展复合型人才培训,并将第三方评估纳入人才绩效评估中,促进高水平社会经济效益产出。
四是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的发挥。首先,要增强运营者和使用者的科普动力,将科普纳入设施规划或考核指标之一,专门组建与培训专业化科普团队,并与立项审批、经费支持挂钩,鼓励科学家在科学传播中发挥更大作用。其次,要加强科普资源开发,重视科普馆、科技史学科与博物馆等配套建设,创新开发“科普旅游”。再次,要创新科普形式,拓展科技竞赛、社交媒体互动、混合实景、立体展示等多元互动科普方式。
五是发起“以我为主”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合作。首先,支持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技合作外交行动,拓宽知识、设备、人员和资本等要素的对外交流渠道,并以此引领国际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吸引海外科研人才,集聚全球创新要素,为“以我为主”的国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好基础。其次,创新国际合作模式,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打造具有中国品牌效应的产学研国际会议、合作项目、国际合作团队等。
(作者陈力凡,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讲师。原文刊载于《光明日报》2023年5月11日第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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